基金债券  > 债券动态  > 详情

<中国监管>监管完善境外机构境内发债资金管理,可汇往境外使用

(2022-12-02 出处:经济通 )

开源证券免责声明 本资讯由恒生聚源提供,仅作参考,不作为投资依据!

《经济通通讯社2日专讯》为进一步扩大金融市场双向开放,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完善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以下简称熊猫债)资金管理要求,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在境内债券市场融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统一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熊猫债资金登记、帐户开立、资金汇兑及使用、统计监测等管理规则。二是规范登记及帐户开立流程,熊猫债发行前在银行办理登记,允许分期发行中首期登记开户、后续发行后逐次报送发行信息,并可共用一个发债专户。三是完善熊猫债外汇风险管理,境外机构可与境内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汇率风险。四是明确发债募集资金可留存境内,也可汇往境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