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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收费低些用不着大惊小怪

(2021-06-17 出处:证券时报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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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木求鱼】 为什么律师就不能有样学样、自己降价促销一下呢? 律师有没有权利主动降低一下自己的律师费?应该是可以的吧。毕竟,在市场教育下,大家对降价促销早就习以为常。既然果农、粮农可以降价促销、甚至赔本销售,既然美团、滴滴可以降价促销、甚至赔本销售,以快速抢占市场、扩张规模,既然别的什么机构也可以或多或少地降价促销一番,那么,为什么律师就不能有样学样、自己降价促销一下呢? 虽然道理如此,但在实践中,律师真的搞一搞降价促销,似乎还是有难度。据媒体近日报道,某市律师协会公布一则案例,一个民间借贷纠纷的案子,律师原本可收取41万元的律师服务费,但仅收费5000元。于是律协以“过分低于律师收费指导标准,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对涉事律师和律所给予行业警告。 律协的这个警告,即使在业内同行看来,也有点儿“超范围”。如果律协能够以所谓的“收费指导标准”,指责涉事律师搞“不正当竞争”,那么,涉讼当事人是否也能指责这个“收费标准”涉嫌串通垄断呢?如此质疑,道理上应该讲得通。毕竟几个“自家人”聚在一起,你一言我一语,就搞出个谁都得遵守的收费标准,到底有何依据,是不是经过充分竞争的检验,有没有精细核算过成本辩护,也没人说得清,外人对此表示很不心悦诚服,倒也可以理解。 更关键的是,在实践中,有些当事人的诉讼案件,事实清楚,材料齐备,取证、辩护难度不大,律师费也一律依照所谓收费标准按诉讼标的额一定比例收取,确实有点儿好说不好听。这也是导致某些律师社会形象不佳的重要原因。除此之外,因为有这样一个“硬邦邦”的收费标准在,也很容易导致诉讼“资源”向名律师和名律所集中(对诉讼当事人而言,交同样的钱,当然希望服务者越有名越好),进而造成律师的不正常分层,忙的忙死,闲的闲死,一方面律师资源造成浪费,另一方面,由于相对高昂的律师费难以松动,许多有诉讼需求的当事人不得不舍弃司法途径,另寻他路解决问题。 律师这个职业属于服务业,其存在的意义、或者说存在的依据,是有助于司法效率的提高,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进而降低经济、社会的运行成本。如果律师收费过高、或者不合理,无助于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司法效率,其继续存在并发展的前景就不乐观。因此,这种带有自己给自己下绊子的收费标准,恐怕还是很有改一改的必要。以目前的市场经验看,打破这个束手束脚的收费标准,天也塌不下来,既然别的行业行,律师行业又怎么能不行呢? 在收费标准问题上,一直有一种声音强调,取消这个指导标准,会导致律师的服务质量下降。这样的担心有点儿多余。律师提供的服务,有特殊性,有别于其他商品,律师水平不高、服务欠佳,官司就很难赢得了,再低的律师费对当事人而言,也是毫无意义的损失。当事人的选择,是有力度的,提供劣质服务的律师、律所,很快就能被市场淘汰掉。 因此,律师根据具体情况,少收点律师费、甚至不收律师费,律协用不着对此大惊小怪,更用不着着急忙慌地站出来警告,真正应该上心的是,律师的执业质量、职业操守如何,行业如何更有力地支持经济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 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执业律师超过52万人,到2022年,全国执业律师数量预计超过62万人,为每万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不过四五个。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规模的快速扩大,整个社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也随之扩大,这对律师行业提供法律服务的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满足新的要求,整个行业思考、应对的效率恐怕需要再高点儿。据说,现有的“AI”能力,已经可以在法律服务上提供助力了,这也算是一种新情况、甚至一种新趋势。对此,行业如何打算?总不能再简单地搞一个“AI”法律服务的收费指导标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