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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改试点两周年 浙江绿标体系提供重要地方经验

(2019-03-21 出处:上海证券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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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今年6月,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将满两周岁。对标国际水平,国内整体绿色金融发展,无论是体制机制建设还是绿色信贷体量等,都已走到前列。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在全国两会政协记者会上指出,下一步绿色金融发展的首要核心工作,就是要构建我国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这个标准体系要求国内统一、国际接轨,清晰、可执行。”   全国五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做法,首先就是在绿色标准体系方面做了重要的实践探索。“在浙江的湖州和衢州两市,试点取得了较好进展,我们做了大量基础性的工作,包括如何认定绿色金融等。”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行长殷兴山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详解了近两年来浙江试点的做法与经验。   指标体系建立:抓住绿色信贷“牛鼻子”   作为当初首批向国务院申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省份,浙江省的绿金探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一些基础性工作也在当地展开。   “所谓基础性的工作,就是怎样认定为是绿色金融,它跟一般的金融业务相比更强调什么特征,如何体现注重可持续、节能环保、低碳等方面。”殷兴山说。   围绕着顶层指导思想,参考国际实践标准,一系列绿金标准指标体系在摸索中建立起来。据殷兴山介绍,从政府层面,对金融相关的行业,明确提出了能够支持改善生态环境的一些目标指标;对企业,也形成了排放、能耗等一系列明晰具体的标准,运用在新企业准入、环评要求等方面;对金融机构产品和服务业务,初步建立了一套指标体系,比如绿色信贷,前期首先要认定它是否符合指标体系,贷款客户在地方企业的整体评价中是否符合绿色发展的指标等。“从地市层面来看,间接融资仍占整体融资中较大比例,所以抓住绿色信贷,就是抓住了当前的牛鼻子。”他说。   各地试点也依据当地产业发展特点,一地一策制定标准,互相之间有一致也有差异。2018年7月,湖州市发布《绿色融资项目评价规范》《绿色融资企业评价规范》《绿色银行评价规范》《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建设规范》四项地方标准。衢州市制订并实施《绿色企业评价方法》和《市绿色项目评价方法》,通过运用评价方法指导实践,筛选、识别并公布了一批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企业和项目的精准支持。   今年1月,湖州发布全国首个绿色金融产品地方标准——《美丽乡村建设绿色贷款实施规范》。该标准是根据绿色信贷的要求,确定了美丽乡村建设绿色贷款的实施原则、支持领域、自身建设、实施程序和实施要求等内容,为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绿色贷款产品的研发设计提供了标准依据。   下一步,殷兴山认为,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过程中,也应引入绿色标准的约束和引导机制。“哪些企业能够上市,应该要考量它绿色发展方面的指标。另外在绿色保险方面,整体绿色发展较好的企业,保险费率就会有优惠;反之,总是污染环境的企业,受到处罚的风险也更高,肯定要差异化的保费定价。这些方面也都在进行探索。”   绿色MPA考核:现阶段以正向激励为主   绿色金融发展亦需要政府作用发挥,形成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激励措施。“对绿色金融业务发展较好的机构,监管部门对其开展相应的业务给予正向激励,反之,绿金业务做得不够好的,也有一个反向约束的机制。当前还处于正向激励为主的阶段。”殷兴山说。   目前,人民银行把绿色金融状况纳入了MPA(宏观审慎评估体系),通过这些指标的纳入来激励和引导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   “MPA评估不是行政性的,而是一个科学的、市场化的指标体系。”殷兴山进一步解释,“我们会依据七类指标,综合考虑机构上一期或者上几期的执行情况,得出下一期的执行目标,做得好能给予一些激励措施。比如,存款准备金率差异化下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也能与之挂钩。同时,监管部门也会在相关业务扩张、金融机构评级等方面给予正向激励措施。”   从实践结果来看,殷兴山表示,湖州、衢州两地的绿色金融业务好于整体业务,其中,绿色信贷增速高于整体信贷增长,同时绿色金融业务的信贷资产质量也优于整体贷款质量。   去年底发布的《长三角城市绿色金融竞争力报告》显示,湖州综合评分达51分,超过平均分29分,特别是“市场活力”评分项达到40分,远超同类城市。报告指出,湖州绿色金融取得积极进展,绿色金融标准认证体系较为完善,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活跃,建立了相关考核机制,制定了绿色金融政策“25”条,设立了多种绿色发展资金,绿色金融市场活力得到充分激发。